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今年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之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学校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宣传重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4.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5.“八五”普法相关文件制度和部署安排。
四、活动安排
1.组织一次专题中心组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特色活动。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开展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专题宣传、主题班会、宪法宣誓、法治知识讲座、宪法公开课、宪法征文、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法治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微感言征集等形式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3.氛围营造。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宪法主题海报、电子显示屏播、宪法法治动漫或微视频、宪法宣传展板、宣传折页等载体,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学习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举措,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紧扣主题,提高法治宣传实效。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宣传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宪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提升宪法宣传教育的实效。
3.广泛宣传,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总结,凝练本单位(部门)法治宣传特色,形成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在学校、学院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请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于2021年12月7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方案、图片和总结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毛蒙蒙;电话:3046,电子邮箱:2823131856@qq.com。
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