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两位教师被聘为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
2017-11-17  浏览次数: 1075

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我校侯强教授、朱军副教授被聘为为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为常州市政府行政工作的合法合理保驾护航,为处理行政法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出谋划策,为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提高复议案件办理的效率与质量,为常州市法治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据悉,行政复议委员会由行政机关分管领导、法学专家学者和擅长处理行政纠纷的资深律师等组成,是统一处理行政法律纠纷、行政复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它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限,有利于简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障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是亦桐)

常州市政府网站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25915084861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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