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6-12-13  浏览次数: 849

在日前召开的常州市“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会上,我校被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授予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校是在常本科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2011年以来,我校根据中央、省、市普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扎实推进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健全组织机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六五”普法和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六五”普法工作的提供组织保障。我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聘请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法学教授和法律专家常年担任法律顾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党委宣传部定期开展各项引导干部师生学法用法的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干部通过党委中心组每年1-2次的法制教育集中学习,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校。完善党员干部法制教育专题学习制度,定期邀请公检法系统的专家学者来校进行专题讲座,同时加强新媒体技术的应用,提高普法实效。

长期以来,我校突出学用结合,提高党员干部与师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领导和各级管理部门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全校上下形成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良好氛围。(王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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