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高校文明单位(标兵)百分考核细则
2014-11-11  浏览次数: 1415

在常高校文明单位(标兵)百分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 核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评估分

文明创建领导和制度

20分

1、创建领导和机制4分

文明单位创建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学校文明创建有目标,有规划。开展校内各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活动,有制度,有考核。

未开展全校各基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扣3分。

 

 

2、班子建设3分

团结协作,议事民主,科学决策,廉洁高效。相关部门评价结果。

领导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扣3分。

 

 

3、学校民主管理5分

校务公开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监督制度健全。教代会、工会、团委、妇委会组织机构、制度健全,工作开展正常。

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不经规定程序讨论、审议的扣5分。教代会和群众组织及活动不健全的每项扣2分。纪委、监察室工作不力的扣3分。

 

 

4、师生创建知晓率4分

高校和校内文明创建目标、规划、考核细则网上公示。师生知晓率高。

未进行网上公示的扣4分。

 

 

5.师生创建满意度4分

师生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通畅。对师生建议有反馈,有奖惩。师生支持度、满意度高。

没有规范化使用方便、快捷的反映渠道扣2分。

 

 

 

教育教学工作

22分

6、办学指导思想4分

办学思想正确,办学理念先进。坚持育人为本,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7、教育教学工作4分

严格按各专业培养计划开设课程和完成教学任务,教学管理规范。相关部门的教学工作评估结果

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扣2分,造成社会影响的扣4分。

 

 

8.教学成果和水平6分

教师教学工作、学术研究的水平和获奖情况。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情况。学生各类知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以校际横向比较得分。

 

 

9.师生文明道德建设4分

积极倡导建设和谐校园,开展优良师德、校风建设活动。建立师德评优考核奖励制度。建立优秀学生、优秀班级评优考核奖励制度。

未开展师德评优考核扣2分,未开展优秀学生、优秀班级考核奖励扣2分。

 

 

10、毕业生就业工作4分

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当年毕业生年底总就业率,用人单位的评价。

就业率低于省平均就业率的扣4分。

 

 

师生管理和服务

22分

11、规范收费5分

规范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有错必纠。

未进行收费公示的扣5分。违规收费造成社会影响的扣5分。

 

 

12、教师管理和服务4分

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考核和聘任制度。按政策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教工之家设施健全,活动正常。

不按政策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每项扣2分, 不设立教工之家扣3分。

 

 

13、学生管理和服务5分

学生管理制度和学生行为规范章法健全,管理规范。建立学生申诉委员会制度,学生申诉渠道通畅,处理及时。按政策落实勤工助学工作,努力推进帮困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处理学生申诉不及时扣2分,未按规定落实勤工助学经费的扣3分。

 

 

14.心理健康服务4分

师生心理健康咨询经费、人员、场地落实,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成效显著。

因心理健康问题造成严重事件的扣4分。

 

 

15、校园文化建设4分

学生活动中心设施健全,活动正常。积极开展文明健康校园文体活动。举办校园文化活动名称、类别、时间、地点、参与师生人数、效果。

学生活动无专用场地、设施,扣3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   核  内  容

扣  分  细  则

自评分

评估分

环境建设

18分

16、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5分

学校和师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普法宣传经常化,形式多样。师生遵纪守法,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师生发生刑事涉案每人次扣5分,涉案人次超过师生总人数万分之三,创建工作一票否决。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扣2分。

 

 

17、校园安全治安5分

对师生交通、治安、消防等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设施防、人防制度落实。相关部门评价。

校内发生重大治安、火灾、交通事故,创建工作一票否决;防范设施失灵、失效扣2分,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扣2分。

 

 

18、校园环境4分

重视人文环境、绿化环境建设,校园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相关部门评价。

 

 

 

19、后勤设施和服务4分

学生宿舍、食堂、卫生所管理规范, 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文明有序。师生满意度及相关部门评价。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扣4分,卫生所管理不规范扣2分。

 

 

社会服务

18分

20、社会科学服务4分

面向地方社科研究项目数、获奖情况。

以校际横向比较计分

 

 

21、科学技术服务4分

面向地方经济科研项目数、科研到款、获奖情况。

以校际横向比较计分

 

 

22、社会服务和文明创建辐射    6分

参与地方活动项目名称,横向共建、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务献血、社会公益募捐等情况。完成征兵工作和按规定安置转业、社保人员。获奖情况,社会影响。

未完成的每项扣3分

 

 

23、社会影响 4分

媒体宣传报道学校建设和发展及办学成果情况。报道媒体级别(国家、省、市)、种类(报刊、电台、杂志、网络)、数量。

 

 

 

总分

总计100分

基本考核得分

 

 

特色加分

24、特色创建、获奖项目

   特色创建项目和经验。受到各级表彰。师生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先进事迹等。

 

1.特色创建项目,受到各级表彰。

学校管理类

教育科研类

文艺体育类

国家级

每项加10分 

每项加8分

每项加6分

省级

每项加5分

每项加4分

每项加3分

市级

每项加2分

每项加2分

每项加1分

备注:学校管理类、“文艺体育类指学校单位得奖,个人不计;“教育科研类”可以个人得奖计分。

2.师生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被媒体报道的,每件加3分。

3.师生参加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满30人以上),每次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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