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评估分 |
文明创建领导和制度 20分 | 1、创建领导和机制4分 | 文明单位创建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学校文明创建有目标,有规划。开展校内各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活动,有制度,有考核。 | 未开展全校各基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扣3分。 | | |
2、班子建设3分 | 团结协作,议事民主,科学决策,廉洁高效。相关部门评价结果。 | 领导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扣3分。 | | |
3、学校民主管理5分 | 校务公开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监督制度健全。教代会、工会、团委、妇委会组织机构、制度健全,工作开展正常。 | 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不经规定程序讨论、审议的扣5分。教代会和群众组织及活动不健全的每项扣2分。纪委、监察室工作不力的扣3分。 | | |
4、师生创建知晓率4分 | 高校和校内文明创建目标、规划、考核细则网上公示。师生知晓率高。 | 未进行网上公示的扣4分。 | | |
5.师生创建满意度4分 | 师生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通畅。对师生建议有反馈,有奖惩。师生支持度、满意度高。 | 没有规范化使用方便、快捷的反映渠道扣2分。 | | |
教育教学工作 22分 | 6、办学指导思想4分 | 办学思想正确,办学理念先进。坚持育人为本,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 | | |
7、教育教学工作4分 | 严格按各专业培养计划开设课程和完成教学任务,教学管理规范。相关部门的教学工作评估结果 | 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扣2分,造成社会影响的扣4分。 | | |
8.教学成果和水平6分 | 教师教学工作、学术研究的水平和获奖情况。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情况。学生各类知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 以校际横向比较得分。 | | |
9.师生文明道德建设4分 | 积极倡导建设和谐校园,开展优良师德、校风建设活动。建立师德评优考核奖励制度。建立优秀学生、优秀班级评优考核奖励制度。 | 未开展师德评优考核扣2分,未开展优秀学生、优秀班级考核奖励扣2分。 | | |
10、毕业生就业工作4分 | 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当年毕业生年底总就业率,用人单位的评价。 | 就业率低于省平均就业率的扣4分。 | | |
师生管理和服务 22分 | 11、规范收费5分 | 规范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有错必纠。 | 未进行收费公示的扣5分。违规收费造成社会影响的扣5分。 | | |
12、教师管理和服务4分 | 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考核和聘任制度。按政策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教工之家设施健全,活动正常。 | 不按政策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每项扣2分, 不设立教工之家扣3分。 | | |
13、学生管理和服务5分 | 学生管理制度和学生行为规范章法健全,管理规范。建立学生申诉委员会制度,学生申诉渠道通畅,处理及时。按政策落实勤工助学工作,努力推进帮困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 处理学生申诉不及时扣2分,未按规定落实勤工助学经费的扣3分。 | | |
14.心理健康服务4分 | 师生心理健康咨询经费、人员、场地落实,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成效显著。 | 因心理健康问题造成严重事件的扣4分。 | | |
15、校园文化建设4分 | 学生活动中心设施健全,活动正常。积极开展文明健康校园文体活动。举办校园文化活动名称、类别、时间、地点、参与师生人数、效果。 | 学生活动无专用场地、设施,扣3分。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扣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评估分 |
环境建设 18分 | 16、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5分 | 学校和师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普法宣传经常化,形式多样。师生遵纪守法,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 师生发生刑事涉案每人次扣5分,涉案人次超过师生总人数万分之三,创建工作一票否决。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扣2分。 | | |
17、校园安全治安5分 | 对师生交通、治安、消防等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设施防、人防制度落实。相关部门评价。 | 校内发生重大治安、火灾、交通事故,创建工作一票否决;防范设施失灵、失效扣2分,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扣2分。 | | |
18、校园环境4分 | 重视人文环境、绿化环境建设,校园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相关部门评价。 | | | |
19、后勤设施和服务4分 | 学生宿舍、食堂、卫生所管理规范, 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文明有序。师生满意度及相关部门评价。 |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扣4分,卫生所管理不规范扣2分。 | | |
社会服务 18分 | 20、社会科学服务4分 | 面向地方社科研究项目数、获奖情况。 | 以校际横向比较计分 | | |
21、科学技术服务4分 | 面向地方经济科研项目数、科研到款、获奖情况。 | 以校际横向比较计分 | | |
22、社会服务和文明创建辐射 6分 | 参与地方活动项目名称,横向共建、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务献血、社会公益募捐等情况。完成征兵工作和按规定安置转业、社保人员。获奖情况,社会影响。 | 未完成的每项扣3分 | | |
23、社会影响 4分 | 媒体宣传报道学校建设和发展及办学成果情况。报道媒体级别(国家、省、市)、种类(报刊、电台、杂志、网络)、数量。 | | | |
总分 | 总计100分 | 基本考核得分 | | |
特色加分 | 24、特色创建、获奖项目 特色创建项目和经验。受到各级表彰。师生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先进事迹等。 | 1.特色创建项目,受到各级表彰。 |
学校管理类 教育科研类 文艺体育类 | 国家级 每项加10分 每项加8分 每项加6分 | 省级 每项加5分 每项加4分 每项加3分 | 市级 每项加2分 每项加2分 每项加1分 | 备注:“学校管理类”、“文艺体育类”指学校单位得奖,个人不计;“教育科研类”可以个人得奖计分。 |
2.师生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被媒体报道的,每件加3分。 3.师生参加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满30人以上),每次加2分。 |